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拟通过询比方式,选定镇海幼儿园(庄市分园)幼托班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合同签署主体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现特邀贵单位参加,请贵单位根据以下内容提供递交报价文件。
一、询比文件的获取、递交时间及地点
1.1询比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地点: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1601室)
联系人:金琳、戎健,联系电话:0574-56151951,18968327397。
1.2询比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 8 月 7 日起至2023年 8月 9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1.3询比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收款户名: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2040122000456682,开户行:宁波银行庄市支行
1.4询比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获取。
递交时间:2023 年 8月 11 日14:00
递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嘉源咨询开标室
二、询比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金额 |
1 |
镇海幼儿园(庄市分园)幼托班改造提升工程 |
小小班1、小小班2幼托班改造提升工程。 |
460194元 |
工期:45日历天。
建设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聚兴路688号。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金琳、戎健
联系电话:0574-56151951
地址: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科创大厦16楼1601-1606室
(2)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西陆路288号萌恒大厦北楼9-11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4-5588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