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2025年度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入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2】CG-0519
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入围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数量及服务期限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入围单位数量 |
备注 |
燃气工程、设备维修、日常维护和应急抢修等劳务服务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2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有效投标单位大于等于6家时,入围4家;有效投标单位等于5家时,入围3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
结算金额以单项劳务合同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
注:后二年,采购单位对劳务公司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之后续签合同;采购单位如发现劳务公司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1至5条为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9:00 至2022年12月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2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时整。
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0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3、因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允许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接收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87183)。邮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邮寄到,投标人应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注:邮件外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项目相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时间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确保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接收人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寄到位。
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件签收后请与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确认是否签收成功。
4、因疫情影响无法至现场参与开标会议的,可添加钉钉群3855022727参与线上开标会议。如投标单位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开标或钉钉群线上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记录,认可开标结果,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等提出任何异议。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和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ygc.com.cn/)发布。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66-168号中西大厦五楼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74-27707418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315000
联系人:金琳、戎健、徐驰、赖景刚、陆鑫杰、余小峰
电话:0574-56151951、18094510089
3、 监管机构: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