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Announcement

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镇海ZH03-03-01-02a-01(青青路南侧地块)场地围合与场地平整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18:06:00点击量:695

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拟通过询比方式,选定镇海ZH03-03-01-02a-01(青青路南侧地块)场地围合与场地平整项目的施工建设单位,合同签署主体为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现特邀贵单位参加,请贵单位根据以下内容提供递交报价文件。

一、询比文件的获取、递交时间及地点

1.1询比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地点: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

联系人:金琳、戎健,联系电话:0574-56151951。

1.2询比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1.3询比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获取。

递交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14:00

递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嘉源咨询开标室

二、询比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招标范围

金额

1

镇海ZH03-03-01-02a-01(青青路南侧地块)场地围合与场地平整项目

平整场地、塘渣回填、临时围墙砌筑等。

529965元


工期:25日历天。

建设地点:镇海区青青路。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套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完毕(指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付款至结算审定额的100%。

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价文件要求

参加报价的投标人应按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响应文件封皮上注明)准备纸质报价文件,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并连续标注页码,加盖企业公章。若正本与副本有区别则以正本为准。

报价文件按以下顺序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封面(见附件1)

(二)投标人承诺与声明(见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四)公司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报价(见附件4);

(六)询比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五、报价须知

1、本工程的投标计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回填塘渣综合单价包括:塘渣取得、运输、回填及平整的人工费、材料费(塘渣等所有材料)、池塘塘渣填筑还应包含除草及抽水等相应费用、机械费、管理费、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以及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其综合单价由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临时围墙砌筑及外围单面粉刷具体做法为:围墙基础浇筑;地上砖砌高度为220公分(含檐)、厚24公分;4米的间距砌筑桩柱宽为37公分厚为37公分;外围单面粉刷为水泥砂浆墙面一般抹灰。其综合单价包括:材料取得及运输、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以及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其综合单价包干为430元/米;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机械(含机械进退场费),其综合单价包干为4元/平方米。

铁皮大门:镀锌钢管龙骨压型钢板大门制作安装(含五金及门锁),其综合单价包干为350元/平方米。

建筑垃圾外运:外运五公里,其综合单价包干为42.46元/立方米。

2、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投标报价中的固定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工程量结算时按实结算(场地塘渣沉降系数按10厘米予以包干补偿,池塘塘渣沉降系数结算时不予考虑,塘渣沉降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承担本工程竣工时实际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发生巨大变化的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承担政策变化引起的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提出固定综合单价外的任何费用。

4、投标报价形式:投标报价以塘渣回填固定综合单价为准。

5、有效报价:回填塘渣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22.2元每立方米,超出此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如果有效报价的家数少于三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共计2000元。

6、本工程评标采用最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综合单价(塘渣回填固定综合单价)按从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前一名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者,则当场抽签决定(先抽中的排名在先,后抽中的排名在后)。

7、无效询比文件及废标确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1)未按照询比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询比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或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总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9、询比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10、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 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金琳、戎健

联系电话:0574-56151951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1601-1606室

(2)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兴庄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镇海区庄市街道胜隆村兆龙路北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572681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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