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某部修理机构改造工程(重发),项目业主为宁波某部,招标人为宁波某部,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招标控制价:133665元。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装修、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3年10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一次招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本次无需购买)
收款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2040122000456682
开户行:宁波银行庄市支行
备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里写明项目名称,未按时足额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将拒绝其投标。
4.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1223837409@qq.com,联系人:戎健,联系电话:0574-56151951、18806802665),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经确认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4.4报名时请将投标报名函(格式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223837409@qq.com: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依据。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5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
收款人: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5204012200045668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庄市支行。
5.3.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7时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ygc.com.cn/)、浙江政府采购网、军队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某部
地址:/
联系人: 陈助理
电 话:1361656420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琳、戎健、黄文文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777号科创大厦16楼1601室招标代理部
电 话:0574-56151951,18968327397